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甘肅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甘肅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甘肅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定點醫院同時作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定點醫院。由承辦商業保險機構在定點醫院設立便民服務窗口,參保(合)患者出院時享受大病保險即時結算的便利服務方式。城鄉居民在無法開展即時結報的醫療機構或異地就醫。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轉診規定辦理,住院費用由個人先行全額結算,再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流程依次報銷補償。
慢性病的話,需要提供城鄉居民參保(合)證(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卡);農民的金穗惠農新農合聯名卡“一卡通”;身份證;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證明;門診診斷證明、門診病歷;基本醫保門診結算單;處方等材料,然后提交給醫保經辦部門,經審核后,將報銷金額直接匯入城鄉居民個人賬戶。
二、甘肅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一、職工醫療保險大病起付標準
職工醫療保險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內起付標準為700元。甲類及普通診療支付80%,乙類為75%高精尖為70%。
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包括住院+門診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二、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辦法
住院起付標準:三級含三級以上醫院:700元一年內多次住院起付依次為500元、400元、300元。
二級含二級專科醫院:600元一年內多次住院起付依次為400元、300元、200元。
一級含以下醫院:500元一年內多次住院起付依次為300元、200元、100元。
三、職工醫療保險統籌支付比例
在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甲類及普通診療費在職職工支付為85%
退休人員支付:90%。乙類藥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