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社局獲悉,10月1日起,我省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一、二、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900元、1700元、1500元。
按照省政府下發的《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省政府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后,我省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根據通知要求,我市市區屬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淅川、南召、唐河、社旗、方城、西峽、桐柏、鎮平、新野、內鄉屬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豫政〔2018〕2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141號),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省政府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行政區域類別見附件。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附 件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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