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棗莊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棗莊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棗莊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3〕172號)《關于建立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棗人社發〔2018〕67號)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我市按照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的90%同步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分別為:滕州市、薛城區、市中區由原來每人每月171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809元,增加99元;山亭區、嶧城區、臺兒莊區由原來每人每月153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638元,增加108元。
3、棗莊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