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職工月計繳公積金額÷貸款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還貸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實際可貸年限。貸款人要保證公積金賬戶內至少要有6個月以上的繳存余額,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榆林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及計算方法,供大家參考。
一、榆林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
2024年榆林的公積金貸款的政策還未公布,以下仍是沿用往年的相關政策
現規定:為體現“多繳多貸”《管理辦法》(2023版)明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
例如:1、張某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其共同借款人繳存公積金,則張某和其共同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2、張某,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為單繳存人員(未婚、離異未再婚或已婚但配偶方未繳存存或未按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的人員)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二、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留存不少于6個月的繳存余額,補繳、躉繳等形式不視為連續繳存。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通常情況下,申請人的月平均收入應當大于或等于月還款額的兩倍。
3、有規定期限內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產權住房且房屋用途為住宅,按照《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確定。
4、申請人及其配偶兩年內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5、職工家庭成員的住房套數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符合“認房認貸”的條件。“認房”即臺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套數,“認貸”即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
6、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住房作為抵押。
7、已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相關規定。
8、已支付不低于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職工需同時申請組合貸款的,根據公積金中心和銀行的首付比例高者為準。
三、榆林公積金租房提取新政
一、調整提取額度
原規定:《榆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償還商業住房貸款、裝修貸款本息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借款合同;最近三個月以上的還款流水或提前還款憑證。提取時限及額度:償還商業住房貸款、裝修貸款本息的,每年提取金額為一年的本息合計數。提前償還商業住房貸款、裝修貸款本息的,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還款金額(可合并計算一年按月還款本息額)。第十八條 提取時限及額度: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公積金和商業組合貸)的,在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未結清前,公積金金額只能用于償還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的本金、利息及罰息。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須還款滿一年后申請提取,每年提取金額為一年的本息合計數,提取時間應間隔一年以上。提前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公積金和商業組合貸款)的,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金額(可合并計算一年按月還款本息額)。
修改為:償還購房貸款、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提供如下資料: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最近三個月以上的還款流水或提前還款憑證。
提取時限及額度:還款滿一年后,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大于償還購房貸款、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在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前,不得以其他形式申請提取。
二、調整沖還貸時間限制
原規定:《榆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辦理榆林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選擇按月沖還貸業務與提前部分償還貸款業務之一進行償還榆林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選擇辦理按月沖還貸業務后,原則上一年內不得解除按月沖還貸業務,一年后申請解除協議的,原則上兩年內不可再次簽訂辦理按月沖還貸業務。解除按月沖還貸業務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即可申請辦理提前部分償還公積金貸款業務。
修改為:住房公積金余額可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選擇“公積金代扣(按月)”或“提前部分償還”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選擇“公積金代扣(按月)”沖還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須留存六個月繳存額。解除公積金代扣協議后,即可提前部分償還,提前部分償還貸款額度為萬元以上部分。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4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