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計算方法牽扯到很多系數,我們首先看一下全國通用的退休金計算方式。全國通用的退休金計算方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等于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個人賬戶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那么2019年遼陽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何規定的呢?遼陽養老金上調方案及補發到帳時間安排如何?本文小編為你解讀!
一、2019年遼陽養老金計算方法及說明
遼寧省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4%(計算系數)。
二、全國各省養老金調整匯總表
三、遼陽養老金繳費及補發到帳的相關信息
遼陽補交養老保險政策
養老保險補交新政策
一、參保補繳范圍
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本人自愿,可按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一)2018年6月30日前曾經與我省城鎮企業(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勞服公司、五七工廠、家屬工廠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未參保的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均具有我省城鎮戶籍。
二、繳費辦法
(一)繳費年限
1.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后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參保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后,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二)繳費基數和比例
參保時,補繳參保前繳費,繳費基數統一按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全省(或設區市,由各設區市明確規定,下同)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繳費指數統一按0.6計算;參保后,繳費基數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指數據實計算。繳費比例統一按20%計算。
2018年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2018年前的繳費基數,可按2018年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2018年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后,應按規定繳納2018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各設區市確定的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
(三)個人賬戶
補繳期間個人賬戶按繳費基數總額的8%一次性記錄。
(四) 按本通知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免收滯納金。
三、待遇計發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規定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二)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按規定補繳參保后,達到本通知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從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三)參保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按規定補繳滿15年后,按以下辦法計發待遇,從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按贛府廳發〔2006〕41號、贛人社字〔〕243號等文件計發,以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
2.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
基本養老金=實際繳費年限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養老金
實際繳費年限養老金按贛府廳發〔2006〕41號、贛人社字〔〕243號等文件計發,以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
視同繳費年限養老金=參保時上年度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1995年9月30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
四、補繳程序
符合補繳范圍條件人員,按屬地原則,可在現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補繳手續。
(一)申報
由個人填寫《江西省<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曾在城鎮用人單位工作過未參保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申報審核表》(詳見附表),向原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企業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申請。
(二)審核
1.經原工作單位(或現管理機構)初審(主要核實申報人的姓名、出生時間、城鎮戶籍、工作經歷等基本情況),報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2.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個人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實申報人的基本情況。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人員,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再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申報人員辦理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補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