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買房限購政策
2021年1月27日
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在本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將本市限購范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
2020年9月4日
自2020年9月4日起,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戶本市的,須滿3年方可作為獨立購房家庭在本市限購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8年6月27日
自2018年6月27日起,暫停向企事業(yè)單位出售住房。
2017年3月29日
自2017年3月29日起,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購及銷售監(jiān)管措施如下:
(1) 在嚴格執(zhí)行現行住房限購措施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限購區(qū)域內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2) 企業(yè)購買本市限購區(qū)域的住房,需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
(3) 戶籍由外地遷入桐廬、建德、淳安三縣(市)、臨安(區(qū))的居民家庭,自戶籍遷入之日起滿2年,方可在本市限購區(qū)域內購買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zhí)行。
2017年3月2日
杭州住保房管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3月3日起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政策。
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房地產經紀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7年3月3日起,在市區(qū)范圍內暫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三)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xù)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限購范圍包括上城區(qū)、下城區(qū)、江干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杭州高新開發(fā)區(qū)(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富陽區(qū)和大江東產業(yè)集聚區(qū)。
杭州房貸政策
補充說明:
1. 在市區(qū)范圍內,對于已擁有一套住房,或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執(zhí)行二套房信貸政策,公積金與商業(yè)貸款首付款不低于60%。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1.1倍起執(zhí)行。
2. 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是100萬元,其中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并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是100萬元。
3. 嚴格審核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來源,嚴禁各類“消費貸、加桿杠”金融產品用于購房首付款。
新房搖號政策
1、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實施公證搖號方式銷售新建商品房
2、對高層次人才無房家庭、無房家庭實施傾斜
“無房家庭”認定:在我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離異單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產生的“無房家庭”,其中,戶籍所在地屬于我市非限購范圍內的購房家庭(臨安區(qū)、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還需同時在其戶籍所在地無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記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購范圍內連續(xù)繳納城鎮(zhèn)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
30周歲以上未婚單身且在本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的購房人、離異單身滿3年且在本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的購房人,可認定為無房家庭。
無房家庭房源保障傾斜:2020年7月2日起,均價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的無房家庭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對熱點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按照優(yōu)先滿足無房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制定銷售方案,加大無房家庭房源傾斜比例,房源傾斜比例達到80%的商品住房項目,無房家庭以優(yōu)先購買方式取得的住房,自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高層次人才無房家庭傾斜:經認定的B、C、D、E類人才及符合條件的相應層次人才,在杭購買首套住房,按不高于20%的比例優(yōu)先供應。高層次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優(yōu)先購房資格,通過高層次人才家庭優(yōu)先購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3、2020年7月2日起,實施公證搖號公開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購房家庭自該項目意向登記之日起至搖號結果公示當日止,不得參加其他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無需公證搖號公開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購房家庭自該項目意向登記之日起至意向登記結果公示當日止,不得參加其他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
4、中選后放棄選房、購房達二次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3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再接受其購房意向登記;中選后放棄選房、購房達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6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再接受其購房意向登記。
限售政策
房源傾斜比例達到80%的商品住房項目,無房家庭以優(yōu)先購買方式取得的住房,自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通過高層次人才家庭優(yōu)先購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稅收政策
本市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在辦理房屋不動產證時方可繳納契稅。